这里是隆圣斯大陆最中心的一块地方,是一个充斥着繁华与热闹的都市。
而当我第一次在这块土地上睁开眼的时候,我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我……变成了主角!
虽然不明白,但是我真的变成了主角!虽然无法解释,但是我能够知道的是有一个叫做作者的家伙正在写我的故事,所以既然是写我的故事,那我肯定就是主角了对吧!
嗯,这样的推理并没有什么不合理。因为这是我的故事,所以我就是主角,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所以……哈哈哈……等会,先让我笑一会,白活了十六年什么都没做的我居然是主角……哈哈哈……等等,为什么我觉得这样嘲笑自己的我更加好笑!
前面已经说过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块土地上睁开眼,注视着我这白活了十六年的身体。那并不是指我以前是个盲人或者植物人什么的,我是真真正正地第一次感知到这个世界。虽然有过了十六年的经历,但是我的确是今天第一次才到这个世界上来。
啊……因为我是主角,而这个故事是从我十六岁的时候开始的,所以这么矛盾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是吧?
说不定,我在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前,已经在那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作者脑子里打转很久了呢!也说不定,我的十六年的人生已经在他脑子里转过一遍了!呃……不不不,怎么想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以前十六年的人生中那些没有用的细节和片段,是不可能被他所注意的吧!
算了,不管了,总之,现在我就是主角了!
我翻身坐起,打量着我现在所处的房间。这是一个大约只有十平米上下的小房子,看起来有些破败,但是如果是以贫穷和落魄为起点的主角的话,这样的房间刚刚符合我的身份啊。
在穷人的世界里,从底层开始打拼,靠着自己的努力渐渐爬向社会的顶层……不,那样的话也太无聊了吧,这个故事!
我从唯一的床上坐起,然后在唯一的床上坐下,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矛盾的描述,那是因为这间房子里面没有椅子。顺带一提,连桌子也没有。
不管怎么说,这也贫困过头了!
从道理上讲,这里是隆圣斯大陆最中心的一块地方,是一个充斥着繁华与热闹的都市,理应不该存在这么贫穷的景象的。但是毕竟哪里都有挣扎求生的人啊,在没有足够的能力之前,就只能住在贫穷的地方了啊。
现在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挣扎求生的人。但是我已经变成主角了,所以应该很快就会和这样底层的生活说拜拜了,对吧!
当我走出门的时候,所见的也几乎是和我家一样的情况。大小不足十平米的房子,低矮的屋檐,狭窄的通道,还有穿着朴素的人们……等等,为什么他们都这么看着我?
我好像忘记了什么,出门的时候有穿衣服吗……
当我再次走出门的时候,所见的也几乎是和我家一样的情况。大小不足十平米的房子,低矮的屋檐,狭窄的通道,还有穿着朴素的人们。这里就是俗称的贫民区啊,与繁华的都市不相称的灰色地带,在被冠以富足名声的城市里的污点啊!
是的,我,作为主角,降临到这样一个很适合我一步一步向上爬的地方了!真是天赐良机,在未来我的奋斗过程中,这片地区,一定会因为我而改变吧!
我站在自己那不足十平米的房子门口,望着眼前同样不足十平米的一片房子,这样想着……
“那孩子刚刚是光着身子出来的吧?”
“嗯,没错,光着出来的!”
“是光着出来的呢!”
“的确,光着的呢!”
旁边传来了议论声。
“喂,那边那几个……我刚刚只是光着上身而已吧,干嘛讲得好像我是全身都光着的样子啊?况且老子可是主角啊,这样在后面议论主角的人最后可是死得很惨,而且就连死得很惨的镜头都没有的啊!”
那几个人皱了皱眉头,低声说着“快走,快走”,似乎是怕得罪主角吧,各自散开回到了自己不足十平米的房子里。
哼哼,果然身为主角就该有这样的霸气!
我站在自家门口,享受着沐浴在清晨阳光下的温暖,并为自己刚刚那绝佳的气势而沾沾自喜!不过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平民,这么张扬是不是不太好呢?
不管了,毕竟是主角嘛!如果不张扬,怎么体现我是主角的身份啊!
“啊,洛斯,你已经起床了!”
远处传来清亮的声音,身形高挑的少女向我走过来。
大概是为了在这脏乱的环境里保护她那头美丽的长发,栗色的头发被她在脑后盘起,插上了朴素的发簪。而且虽然也是穿着灰暗的不起眼的衣服,可是她却显得十分引人注目,就像是散发着光彩一样。没办法,毕竟这位少女有着天生的环境无法掩盖的丽色。
这就是我作为主角像所有主角一样都会拥有的青梅竹马,丽兹!
不过尽管眼前的少女有着足以让任何人驻足的美貌,但我关注的重点却不在这里……
“太慢了!”
“诶!”
少女似乎是被我的话语吓到,在我身前两米停下了脚步。
“太慢了!”
为了让她听清,我重复了一遍。
“什……什么太慢了?”
“你来的太慢了啊!”
“诶,我……我是按正常的时间来的啊,难道已经很迟了吗?”
“还不够,还不够啊,丽兹!你啊,是我的青梅竹马吧?”
“啊,青梅竹马什么的……”
“那就再早点过来啊!青梅竹马的任务不就是在主角起床之前叫他起床,然后再顺便发生点羞羞的事情吗?虽然现在就已经起床的我也有错,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你来得太慢了!”
“不,你到底在胡言乱语些什么?我的任务只是来通知你们上工,然后准备每天的三餐供应而已吧!”
“不,不对啊丽兹!你还是没有认清现实。每天定时叫主角起床是青梅竹马的义务,是不可代替的义务!不论主角以后会遇到多少女人,但是只有叫她起床这一项是你的特权啊!”
“特……特权?”
“没错,听明白了的话就来演习一遍。我先进去小睡一会儿,然后你来叫我起床,顺便发生点羞羞的事情我也不介意。”
我说着往屋里走,却被丽兹从后面拉住。
“不,不对啊洛斯!你是发烧了吗?虽然偶尔胡闹一下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还要通知其他的人上工,没时间陪你胡闹啊!”
“这样啊,没时间了吗?那今天就算了吧!不过从明天开始你要记得来叫我起床啊!”
“诶,那是额外的工作吧?为什么我非得做这样的事不可?”
“因为你是青梅竹马啊!青梅竹马!”
“从刚刚开始就听不懂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况且说是青梅竹马,我们也才认识两年而已吧!”
“不,除了你,我身边已经没有足够可爱的,能够称作青梅竹马的人了。”
“干嘛又要转变成那么悲伤的语调啊?好吧,我知道了,给工资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哦,也行!给工资的确很合理呢……喂,不对吧,按照剧情发展我是迟早要肉偿的,干嘛还要给多余的工资?而且身为青梅竹马的你来要工资明显就不对吧?”
“肉偿什么的,洛斯你太下流了!而且我每天可是很忙的,为了生计要四处奔波劳碌!”
“没关系的,因为我现在是主角了,所以这种贫困的情况很快就会改变的!”
“与其说那种意义不明的话,不如踏踏实实去上工挣钱啊你!”
“踏实挣钱我会去做的,但是因为是主角,所以以后这种踏实挣钱的机会也不多了,肯定都是一些在九死一生的冒险中挣到大笔的报酬的事了。而且说不定为了显示我作为主角的风度和素养,还会把大部分的钱捐给贫穷的人们。”
“那种话还是在你能好好工作的时候再说吧!”
“不,你错了,丽兹!永远不会好好地工作才是主角的特性啊!”
“哈?”
“永远不会好好地工作才是主角的特性啊!”
“不,我听清楚了。为什么会说出那种废材才会说出来的话?而且从刚才开始我就很在意了,你说的主角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看不出来么,丽兹!你还是太嫩了!虽然偶尔装装傻也是青梅竹马的特质,但是你这也装傻过头了!”
“不,我觉得傻掉的是你。”
“哼哼,丽兹,虽然作为我的青梅竹马的你已经丧失了女主角的资格,但是哪怕你到最后依旧穷酸得只能穿路边摊上一克利能买三件的衣服,用着哈瑞大叔免费帮你削的发簪,作为主角的我也是会放下偏见帮助你的。这是你作为青梅竹马理应享受的福利,所以趁现在我还没发达,赶快履行自己的职责,每天来叫我起床啊!”
“穷酸得……只能……穿……洛斯,你……”
看来丽兹是真的生气了,眼角含着泪水,用穿着厚底布鞋的脚在我还没来得及穿上鞋的脚上狠狠碾了几下后,气鼓鼓地走了。
难道我这位青梅竹马还有隐藏的傲娇属性?不不不,那怎么说也是女主角的属性啊,青梅竹马不可能是女主角已经是铁则了。还是想个办法让她答应每天叫我起床吧!
啊,比起那个,我得赶紧去上工了。虽然成了主角,但我现在毕竟还是穷人啊,普通的生活还是要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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